2010-08-25 14:48:17 信息来源: 作者: 【 】
| 关于提高会员开发投资者数量以及投资者持仓限额的通知(最新) | |
| 双击自动滚屏 | 来源:天津煜展 发布时间:2010-6-11 阅读:1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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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贵所交易[2010] 13号)
会员单位及投资者:
会员单位的风险保证金数额与该会员单位投资者累积的保证金数额保持1:1.5的比例上限(举例:某会员单位的风险保证金为500万元,则其投资者的累积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750万元),同时每家会员的客户总开户数量不得超过150个,达到保证金比例上限或开户数量上限时,交易所即对会员单位提交的投资者开户申请不予以开户。
将目前执行的单个投资者最大持仓数量限额“黄金10手,白银50手”进行调整,自2010年6月17日(星期四)开市调整为:“黄金30手,白银100手”;原单个投资者的单笔最大下单量限制“黄金10手,白银50手”保持不变。
如果对于以上规定有新的调整交易所将另行通知,请会员单位向投资者做好相应的告知工作。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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